什么是期權?
期權,指的是可以在未來某個時間,以特定的價格,買入或賣出一定數(shù)量的特定商品的權利。對于期權買入方來說,它是一種可以執(zhí)行或者不執(zhí)行的“權利”。我國期權在上海交易所交易。
期權和期貨的區(qū)別是什么?
1、期貨交易中,買賣雙方具有合約規(guī)定的對等權利和義務。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。如果不愿實際交割,則必須在有效期內(nèi)平倉。期權交易中,權利方在支付權利金后獲得以合約規(guī)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(chǎn)的權利,而不必承擔義務,義務方則有被動履約的義務,不享受權利。
2、保證金收取不同。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數(shù)額的履約保證金;而在期權交易中,買方不需交納履約保證金,只要求賣方交納履約保證金,以保證他具有相應的履行期權合約的能力。
3、保證金計算方法不同。期權是非線性產(chǎn)品,保證金與標的價格間的關系也是非線性的;期貨是線性產(chǎn)品,保證金按比例收取。
4、如果期貨合約被持有至到期日,將自動交割;而期權合約被持有至到期日,期權的權利方可以選擇行權,也可以放棄行權,期權的義務方需做好被行權的準備,如果認購或認沽期權的權利方提出行權,義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賣出或買入標的資產(chǎn)的義務。
5、合約價值方面,期貨合約本身無價值,只是跟蹤標的價格;期權合約類似保險合同,本身具有價值,期權合約價值的市場表現(xiàn)就是權利金。
6、盈虧風險方面。期貨交易中,隨著期貨價格的變化,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與虧損;期權權利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,但其虧損只限于購買期權的權利金;義務方的收益只是銷售期權的權利金,其損失則由市場價格決定,是不固定的。
7、期貨持倉者每天收盤后需根據(jù)結算價進行每日無負債結算,對于結算后保證金不足的投資者進行追加保證金或強行平倉;期權交易不需要進行盈虧結算,只要計算義務方的維持保證金是否充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