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肇事罪,是指違反交通管理法規(guī),發(fā)生重大交通事故,致人重傷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,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。
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交通運輸安全??陀^方面表現為違反交通管理法規(guī),以至發(fā)生重大交通事故,致人重傷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。這里所說的交通運輸管理法規(guī),是指與保障交通運輸安全有關的各種法規(guī),如道路交通管理規(guī)則、海上交通安全法、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,等等。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(guī)既是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原因,也是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條件。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(guī)的表現形式是多種多樣的,如駕駛故障車上路行駛、酒后開車、超速開車、逆行開車、疲勞開車,等等。在通常情況下,交通肇事的行為表現為作為,但在某些情況下也可以表現為不作為。所謂重大事故,是指在交通運輸過程中,造成車輛、船只碰撞、傾覆、毀壞或者致人重傷、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。如果雖然發(fā)生了交通事故但是沒有發(fā)生嚴重后果,不能構成交通肇事罪。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,既包括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,也包括非交通運輸人員。主觀方面是過失。所謂過失是指行為人對所發(fā)生的后果而言,而對于違反交通管理法規(guī)則是明知故犯的。
在認定這類案件性質時,需要注意以下兩個問題:
1.區(qū)分罪與非罪的界限。交通肇事罪的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失,是在違反交通管理法規(guī)的前提下發(fā)生的,如果行為人的行為雖然在客觀上造成了某種危害結果,但既沒有違反交通管理法規(guī),主觀上也不具有過失,應當屬于交通事故中的意外事件。
2.區(qū)分交通肇事罪與過失致人死亡、過失重傷及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的界限。交通肇事中也會造成人員的傷亡,與過失致人死亡、過失重傷及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的主要區(qū)別在于侵犯的客體及發(fā)生的場合不同。
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(guī)定,犯本罪的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(jié)的,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;因逃逸致人死亡的,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