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老字號如何申請
1、提出申請。有關單位根據自身情況填寫申報表,并報所在地市級商務主管部門。
2、提交資料。所在地市級商務主管部門對提交的申請進行初評,確認申請有效的,指導申報單位按照規(guī)定格式提交有關資料,并報所在省級商務主管部門。
3、調查鑒別。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組織有關機構、專家對申報單位提交的資料進行調查與鑒別,并提出初步評估意見報振興委員會。
4、認定評審。振興委員會組織專家對資料進行分析,必要時對有關內容進行現場調研,提出評審意見,撰寫認定報告。
5、公示。在有關媒體公示擬認定為中華老字號的企業(yè)和品牌名單,任何單位或個人對名單有不同意見的,均可向振興委員會提出異議。
6、做出決定。擬認定為中華老字號的企業(yè)和品牌在公示期間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,由振興委員會做出決定,認定為中華老字號。
7、復核。申報單位對認定結果有疑義的,可向振興委員會提出復核,復核結果在接到復核申請后30天內做出。
8、注冊存檔。認定過程涉及的所有資料均由振興委員會存檔保留,并負責管理。
9、核發(fā)證書。對通過認定的中華老字號以商務部的名義頒發(fā)牌匾和證書。
中華老字號申請條件
1、擁有商標所有權或使用權;
2、品牌創(chuàng)立于1957年(含)以前;
3、傳承獨特的產品、技藝或服務;
4、有傳承中華民族優(yōu)秀傳統(tǒng)的企業(yè)文化;
5、具有中華民族特色和鮮明的地域文化特征,具有歷史價值和文化價值;
6、具有良好信譽,得到廣泛的社會認同和贊譽;
7、國內資本及港澳臺地區(qū)資本相對控股,經營狀況良好,具有較強的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能力。